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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 平安黔行系列报道之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次数:187912
核心提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解读  5月31日,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媒体通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详细解读。  问题一:请介绍一下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的主要内容,以及


6月1日全省推行

贵州省籍居民办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

二手车登记业务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今年以来,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组织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研究提出贵州省籍居民办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移转入登记业务凭身份证“一证通办”改革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1年4月30日,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试点推行贵州省籍居民办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移转入登记业务凭身份证“一证通办”措施。截至5月25日,试点地区累计为5855名群众办理车辆转移转入等业务,其中转移业务3929笔、转入业务1300笔、变更登记626笔,便民措施顺利推行后,原需要审核、收存群众提交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全部取消,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从2021年6月1日起,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在全省全面推行贵州省籍居民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移登记“一证通办”措施,即贵州省籍居民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移和转入登记业务的,凭居民身份证办理,车管部门不再审核“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从2021年6月10日起,将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试点推行贵州省籍居民办理普通二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措施,将便民服务和改革成果惠及到更多群众。(龚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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