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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让法治之舟护航青少年扬帆远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12  浏览次数:11047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王帅 摄影 董云玲)时光恰好,初春相见。为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3月12日,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走进塔河县第二中

      日报头条讯(王帅 摄影 董云玲)时光恰好,初春相见。为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3月12日,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走进塔河县第二中学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宣讲活动,以“检伴童心,来自最北方的守护”为主题为同学们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

       “欺凌其他同学的行为,可能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面对校园欺凌,同学们应该怎么做呢?”课堂上,王小虎检察长以案释法告诉同学们,不仅要从小养成尊法守法知法的良好习惯,还要学会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提醒:“校园欺凌中没有赢家,欺凌同学不仅会给被欺凌的同学造成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自己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青少年应当明确目标,明辨是非,约束自身,遵守法律,在现实生活和网络世界中都要遵纪守法。”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应该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培养法律素质,用正确的法治观念影响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课后,一位同学说道。宣讲活动过程中,检察干警还为同学们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资料100余份。

      通过此次法治教育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们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树立了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他们撑起“保护伞”和“防火墙”。接下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以“义心”未检工作室为平台,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举措,全力增强在校学生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让每一粒法治的种子都落地发芽、向阳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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