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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筑牢社区矫正“安全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23  浏览次数:103014
核心提示:  日报头条讯:春节将近,各类应酬、聚会等社交活动增多,是酒后驾驶、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问题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升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服刑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

    日报头条讯:春节将近,各类应酬、聚会等社交活动增多,是酒后驾驶、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问题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升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服刑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商城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系列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为春节期间辖区社会安全稳定提供保障。

  一、金刚台司法所

  1月9日下午,商城县司法局金刚台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春节前集中点验和警示教育活动。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现场身份信息核对,组织签订了安全监管警示告知书,并对社区矫正对象重申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树立在矫意识,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时刻警醒,严以律己;二是要常怀感恩之心,要从内心深处反省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感谢党和政府、社会和家人的关怀与帮助;三是要平安度过春节,节日期间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交通、饮食、用火、用电等安全。

  二、赤城司法所

  1月10日下午,商城县司法局赤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首先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现场集中点验并组织签订了春节安全监管承诺书,随后组织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最后矫正对象拿着工具,走上街道,开展了公益清洁活动。

  三、余集司法所

  1月11日,商城县司法局余集司法所组织全镇1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司法所首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对须遵守的监管规定、请销假制度、相关法律知识等进行了学习,随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安全监管承诺书》,最后对在矫对象逐一点名并进行身份证核对,对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节日期间的行为规范和防疫要求等事项进行再强调、再重申、再要求,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要不忘身份,一如既往遵守规章制度,时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吴河司法所

  1月17日下午,吴河司法所组织在矫对象进行节前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对在矫的5名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进行身份核对,组织签订了《安全监管承诺书》,对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春节期间要牢记法律红线,时刻警醒自身,严格要求自己;要严格落实日常书面报告、请销假等制度规定,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严格遵守交通规定,严禁酒后驾车、“黄、赌、毒”、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养成良好生活行为习惯。

  五、丰集司法所

  1月17日,丰集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春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对丰集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验、训诫,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安全监管承诺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节日期间不忘按时向司法所汇报情况,一如继往地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同时增强用火、用电、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意识。

  系列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和悔罪意识,提高了他们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春节假期的到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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