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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破解发展障碍 提供更多选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4  浏览次数:110118
核心提示: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文旅中国 作者:付远书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简称《条例》)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提供了法律保障。作为四川省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文旅中国   作者:付远书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简称《条例》)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提供了法律保障。作为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全局性、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共7章67条的《条例》自实施以来,从哪些方面、以哪些新形式的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惠及城乡群众?县、乡、村三级图书馆怎么建?如何更好地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古蜀文化与公共文化服务有机融合?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立足实际,

为高质量发展制定路线图

“十三五”以来,四川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有序推进,构建了较好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但仍面临投入不足、供需脱节、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条例》在有效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基础上,立足四川实际,破解四川发展障碍,为推动四川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制定了路线图。”在四川省文化馆副书记、副馆长,四川省公共文化专家库专家唐健春看来,《条例》的实施是四川公共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任务书和责任状,特别是在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历史意义。

这首先体现在“进一步消除四川公共文化建设区域之间不平衡不充分”的建设和发展难题上。《条例》充分考虑四川拥有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等的实际,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定、产品和服务供给等方面设置针对性条款。比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为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度,提高总馆的供给配送能力和分馆的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

同时,从主体责任上看,《条例》明确了不同主体的公共文化建设责任,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进行了责任明确和机制构建。其中,对“社会参与”作了专章规定: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征求公众意见;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服务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开放时间等服务信息。这一系列举措将加强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健全由购买主体、公共文化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评价约束机制,提升购买服务质量。


落地落实,

文化“菜单”选择更多

针对“公共文化服务如何真正落地落实,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问题,《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考核。”同时,《条例》也明确要求,“公共文化经费支出应当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我们要大力推动公共文化阵地建设,重点推进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建设,推动四川省图书馆扩容升级、四川省非遗馆提质升级,建设四川博物院新馆,争取早日建成投用。推动市(州)、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建设。”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赵红川表示,不仅如此,还要鼓励在城市中心、商业街区、楼宇商圈、社区街道、文博场馆、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景点等区域,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休闲轻食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让老百姓的文化“菜单”选择更多、品种更丰富。

此外,《条例》将公共文化机构错时延时服务等经验固化为法规规定的同时,对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有了明确的标准。

对于老年人,《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托老年人活动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提供适宜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在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条例》则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和扶持不同类别残疾人开展或者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公共图书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残疾人需要的文献信息和服务等。


丰富内容,

适应四川新发展要求

公共文化服务如何适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又如何适应四川两项改革(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后半篇文章?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而针对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具体实际,《条例》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提升改造纳入城市改造范畴,整合各类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组织、服务资源配送等,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同时对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传承和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作了细化规定。

杨筠还透露,《条例》在内容上衔接了出台不久的《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明确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古蜀文明、巴蜀文化、藏羌彝文化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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