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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 平安黔行系列报道之二十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6  浏览次数:123337
核心提示:非法营运+严重超员载学生,从重处罚绝不手软!  想趁着送孩子上学的时间  挣点“外快”  违法使用面包车超员接送学生  黔西南州义龙新区一驾驶人  开起“黑”校车  结果被依法判刑两个月  驾驶人“肠子

非法营运+严重超员载学生,从重处罚绝不手软!


  想趁着送孩子上学的时间

  挣点“外快”

  违法使用面包车超员接送学生

  黔西南州义龙新区一驾驶人

  开起“黑”校车

  结果被依法判刑两个月

  驾驶人“肠子都悔青了”



  3月23日,黔西南州义龙新区万屯镇阿红村,驾驶人令狐某某驾车接送自家孩子上下学时,超员、非法运载其他学生回家,完全不顾及学生们的生命安全,被黔西南义龙公安交警依法查获。

  当日,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万屯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5时许,有群众向执勤民警举报,称一辆贵EX47##号面包车存在超员、非法营运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民警立即赶赴车辆违法地,对该车进行布控查缉。17时40分许,成功在万屯镇阿红村将群众举报的违法车辆查获。


  在查获现场,民警发现,车上黑压压一片全部是孩子,根据调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9人,超员高达171.42%,存在严重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驾驶人令狐某某交代,车上的孩子全部是万屯镇围山湖小学的学生,平时在驾车接送自己孩子上下学时,受邻居委托,在收取一定的费用后,一并将在围山湖小学上学的邻居孩子运送回家,完全不顾及学生们的生命安全。


  随后,民警在安全将车上学生们进行转运后,立即依法将驾驶人令狐某某及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控制。

  驾驶人令狐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超员(核载7人,实载19人)上道路行驶,严重超过额定载客人数,且违法从事校车业务,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情况,义龙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侦查。3月30日,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严重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针对其存在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义龙公安交警将其移交至义龙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4月21日,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依法对驾驶人令狐某某进行了罚款十万元的处罚。


  2022年4月20日,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令狐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移送至兴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5月11日,兴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令狐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律解读:校车严重超员是刑事犯罪

  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校车严重超员的行为被纳入“危险驾驶罪”,一经查处,将按“危险驾驶罪”来追究刑责。同时还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同样依照“危险驾驶罪”来定刑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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