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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加快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拟用3年时间解决教师医务人员住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30  浏览次数:242531
核心提示:4月30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海南将加快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实施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

4月30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海南将加快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实施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保障专项计划,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

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霍巨燃介绍,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目的是让本地无房或住房困难的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能够以与自身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价格,购买一套安居型商品住房,有力促进解决海南低收入、高物价、高房价难题,增强其住房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据介绍,目前海南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队伍力量比较薄弱,加快实施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保障专项计划,让符合条件的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在市县主城区(或县城)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一套安居型商品住房,解决其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在基层工作,能够促进队伍稳定,吸引更多高素质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条件,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销售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本市县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以及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按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确定,或不超过商品住房市场价的60%;项目建设选址应在城区内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并实行全装修和采取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在土地、金融等方面可以享受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建设或存量商品住宅转型为安居型商品住房;对需新出让住宅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的,优先保障用地供应,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不受本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限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项目开发贷款,并给予优惠。

据了解,海南将结合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范围,加快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实施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保障专项计划,建立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住房制度,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省人民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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